关于做好省高校优势学科联盟牵头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省学位办《关于申报相关学科联盟牵头单位的函》(赣学位办函[2015]3号)的工作安排及具体要求,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省高校优势学科联盟牵头单位申报工作。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牵头的学科
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科威信;
2.学科优势或特色突出;
3.学科综合实力和水平较高;
4.学科带头人认真负责。
二、申报程序
1.学院召集学科带头人、方向带头人以及骨干成员进行商讨,确定申报意向。
2. 拟申报学科填写《江西省高校学科联盟牵头单位(学科)申请表》
三、具体要求
1.请具备相应条件的学科积极申报,争取担当学科联盟“盟主”,进一步巩固本学科在省内的学科地位,为“十三五”一流学科的遴选与建设奠定基础。
2.请拟申报学科于10月29日上午将《申请表》(签好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一份纸质稿交给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同时通过OA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孙桂珍 88120166
附件:关于申报相关学科联盟牵头单位的函(赣学位办函〔2015〕3号)
研究生院
201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