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6届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和学位授予工作即将开始,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于6月20日前召开会议进行审查。现就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位论文答辩要求:
1、按《江西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发[2013]59号要求执行;
2、请各单位务必在答辩前一周将答辩安排表(见附件1)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批备案,否则将视情况不予承认答辩结果;
3、各单位在上交答辩安排时,领取有关学位论文答辩材料(表决票、答辩记录纸等),要求专人详细记录学位论文答辩过程,保存好学位论文答辩材料;
4、学位申请书中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及答辩情况的总体评价内容应详实,过于简单视为不合格,不予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查;
5、各单位论文答辩须在6月10日前完成。
二、请于6月15日前送交以下材料到研究生院学位办:
(一)硕士学位申请审核、表决汇总表(见附件2)2份,其中1份为纸质表(单位盖章),1份为Excel格式电子稿(通过OA系统或QQ发至研究生院李淑真)。表决、汇总表请按学生学号从小到大排序。
(二)各类学位授予信息表(按学生学号从小到大排序),由研究生本人登录学位信息上报系统录入、核对、打印后签名交至各单位。
1、学历教育博士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
2、学历教育硕士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学术型);
3、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法律硕士、教育硕士、体育硕士、工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
(三)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1份(必须由学生和导师本人签名,不可代签,否则责任自负)。
(四)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填写完成后不必放入文件袋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扎成捆)。
(五)上交学位论文数(不包括档案馆)。
1、学位论文纸质稿:博士、学术硕士、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各3本,在职硕士专业学位、同等学力等各1本;
2、学位论文的电子稿,上交截止时间:6月30日前;
3、要 求:
(1)所有上交的学位论文是根据答辩委员会提出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后的定稿。学位论文印制规范和印制样式请按《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印制规范》、《专业学位论文印制样式》及页码及页眉设置方法执行,可登录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规章制度、专业学位—规章制度查看。论文包括:学位论文封面、独创性声明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中文摘要(关键词)、英文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结论、参考文献、附录、致谢、在读期间公开发表论文(著)及科研情况等;
(2)各单位上交的学位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必须一致;
(3)学位论文电子稿以单位名称创建一个文件夹(压缩包),其中再分若干不同文件夹,以区别不同类别的研究生(博士、学术硕士、法律硕士、在职教育硕士、全日制教育硕士、体育硕士、工程硕士、同等学力等),通过OA系统或QQ发给研究生院李淑真。
博士、学术硕士、同等学力每个学生提交的学位论文电子稿必须是一个完整版的PDF格式(命名:学校代码_一级学科名称(代码)_ 二级学科名称(代码)_作者姓名);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电子稿必须是一个完整版的Word文档(命名:专业类别_方向领域_作者姓名)。
请各单位通知并督促研究生根据以上时间安排,按时上报材料,逾期不候。
附件:1、学位论文答辩安排表(样表)
2、各类学位审核表决汇总表(样表)
研究生院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