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和相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2号)和江西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江西省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赣学位[2017]5号)精神和工作部署,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为了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凡满足《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并符合《2017年江西省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指南》要求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均可申报相应级别(类别)学位授权点。
2.按照《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要求》,现有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在下一次(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结束后将不再保留,故本次符合相关一级学科申请基本条件的,可申请新增一级学科学位授权。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包括申请新增学位授权点和报送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两项内容。
根据省学位办7月31日之前必须提交申请材料的工作要求,按时间进行倒排,对近期的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1.申请新增学位授权点
(1)6月15日之前,申硕学科填写《简况表》,并将(初稿)提交学科建设办公室进行审核。
(2)6月20日之前,申博和申硕学科继续修改《简况表》,同时填写《新增学位授权点申报条件对照表》,准备各项支撑材料。并将《简况表》和《新增学位授权点申报条件对照表》一并提交学科建设办公室。
(3)6月22日,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对申请学位授权点进行审议,确定拟新增学位授权点名单。
(4)6月23-30日,学校组织材料审核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具体审核,并查看相关支撑材料。
(5)7月11-15日,学校将申报材料和审议结果在校内网站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并对异议进行处理。
(6)7月21日之前,学校召开校长办公会对拟申请增列学位点进行审定。
(7)7月25日之前,申博和申硕学科将最后定稿《简况表》和《新增学位授权点申报条件对照表》提交学科建设办公室。
(8)7月31日之前,学校向江西省学位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将正式行文、相关申请材料、授权审核工作总结报告报送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现有学位授权点填写《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
(1)6月20日之前,各学院组织现有学位授权点(具体详见附件:各学院现有学位授权点分布情况表)填写《现有学术学位授权点骨干基本情况汇总表》,并将《汇总表》提交学科建设办公室。
(2)6月25日之前,学科建设办公室审核《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
(3)6月30日之前,各学院修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并将修改后的《汇总表》提交学科建设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1.申报工作进入倒计时了,请相关学院严格按照学校的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及时提交申请材料,积极推进申报工作。如错过时间节点,学科自行负责。
2.各申报学科要对申请材料进行反复论证和认真打磨,力求申请材料能充分体现出学科的特色和优势。学校将于6月底至7月初,组织专家对申博《简况表》进行具体论证。申硕学科在材料填写过程中,也要自行请一些同行专家帮忙指导。
3.申请新增的各一级学科及现有一级学科授权点的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不能重复,申请新增的各专业学位类别及现有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的骨干教师不能重复。请各学位点要做好学科人员的统筹布局,不能影响以后学位点的建设与评估。
4.《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将作为学校现有学位授权点参加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材料之一,各学院在填报时应特别加以重视。在校内多个学院招生的学位点,统计工作由该学位点“牵头学院”负责,参加学院应积极配合。(原已提交《汇总表》的学院, 请根据队伍变化情况,重新填写)
5.申报材料中所涉及的相关信息和数据都必须是客观真实,有据可查。不得有涉密内容,涉密内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使用。
6.临近假期,请申报学科在近期(放假前)一定要将相关支撑材料收集到位,复印成册,并留存好原件,以备核查。
7.为了便于后面工作联系,请相关学院指定一名联系人,并将名单和联系电话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
8.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学院做好材料收集和材料审核工作。
(联系人:孙桂珍 江伟 办公电话:88120166)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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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0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