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博士研究生毕业审核和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6 浏览次数:

www.77729.com(通知

 

校研字201518

 

 

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博士研究生毕业审核

和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2015年上半年博士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博士研究生毕业审核和学位论文评审答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绩和学分审核

1总学分要求18个学分以上,其中:学位必修课不少于12个学分,选修课不少于4个学分,学术活动2学分;

2、学位必修课75分以上(75)为合格;选修课60分以上(60)为合格;

3、各学院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对博士研究生的成绩和学分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可以打印学业成绩表。

二、学术活动审核

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公开作4次以上学术报告,听10次以上学术讲座,并撰写有关摘要和笔记,完成以上学术活动并合格者计2学分。各学院应组织博士研究生填写《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和实践活动考核表》,导师对其进行成绩评定,考核表于330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科研情况审核

根据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博士生在读期间,必须独撰或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并以江西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核心刊物上至少公开发表2篇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未完成者,不得授予博士学位。”学院组织需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填写《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情况登记表》,并将发表学术论文期刊原件和复印件于430之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

四、论文预答辩、检测、送审和答辩的要求

1、论文预答辩: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前,学院要组织预答辩,预答辩须在330之前完成;请学院在预答辩3天前将预答辩安排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和学位办,未通过预答辩的论文不予正式送审。

2、论文检测:论文送审前必须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严格执行《江西师范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暂行规定》。论文重复率在25%以下(不含25%)的论文可直接送审。请各学院将博士学位论文在2015424前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进行学术不端检测。

3、论文送审:

1)今年上半年开始,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全部由研究生院委托第三方匿名评审,实行一文五审。论文评审采用电子稿形式,电子稿中不能出现作者姓名、导师姓名等信息,具体要求另行通知。2015428之前将学位论文电子稿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逾期无法受理,推迟毕业。

4、论文答辩

通过论文评审并符合评审认定标准的博士论文可进入答辩程序。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必须在615之前完成,各学院在学位论文答辩10天前,将本学院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和答辩委员会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审核。

五、博士研究生学业材料建档要求

毕业博士研究生的学业档案包含以下材料:

1、《江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情况表》;

2、《江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表》;

3、《江西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专家评议意见表》;

4、《江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籍表》;

以上材料各学院到研究生院培养办领取(各一式两份),各学院在答辩结束后将填好且学院盖章确认的一式两份学业档案材料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其中《江西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专家评议意见表》粘贴在《江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表》的相应栏内。毕业研究生学业档案材料经研究生院审查合格后,由各学院交档案馆按有关要求归档。

 

 

 

 

0一五年三月十三日

 

 

 

 

 

 

 

 

主题词:研究生培养   博士研究生   毕业审核   学位申请

www.77729.com                        2015313

3